商标注册续展流程

一、注册商标续展需要的条件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当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若在宽展期内提出申请,需要多缴纳500元延迟费。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二、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理步骤

 

1、准备申请书件

 

1)填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相关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四、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