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所需掌握的小知识
外观设计作为专利申请的一种,往往被认为相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撰写要简单,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外观设计只需准备产品的图片和简要说明就可以了,不需要考虑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必须的复杂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架构,因此,准备一个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时间,往往要比准备外观设计专利的时间多数倍。
然而,一个外观设计专利在设计、构图、描述、保护方式、现有技术分析等方面都做到合理、精确,是非常不容易的,外观设计专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申请人的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护,外观设计的侵权诉讼、宣告无效也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样复杂。因而,了解下面的关于在我国申请外观设计的知识,应该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备的基础知识,对于提高外观设计申请质量的起码要求。
一、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图片或者照片。
第二十八条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外观
设计的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