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程序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权利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查登记后方可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一、以书面形式申请布图设计登记,应当提交:
(一)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记申请表应当写明下列各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或者居住地;
2、申请人的国籍;
3、布图设计的名称;
4、布图设计创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
5、布图设计的创作完成日期;
6、该布图设计所用于的集成电路的分类;
7、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8、布图设计有条例第十七条所述商业利用行为的,该行为的发生日;
9、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
10、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11、申请文件清单;
12、附加文件及样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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